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连续出台三个重磅文件,都跟新能源转型密切相关:
3月2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3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
3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明确能源属性,有序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组成部分,充分发挥氢能清洁低碳特点,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同时,明确氢能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方向,是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
《规划》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基本原则:一是创新引领,自立自强。积极推动技术、产品、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集中突破氢能产业技术瓶颈,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二是安全为先,清洁低碳。强化氢能全产业链重大风险的预防和管控;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重点发展可再生能源制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制氢。三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氢能利用的商业化路径;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引导产业规范发展。四是稳慎应用,示范先行。统筹考虑氢能供应能力、产业基础、市场空间和技术创新水平,积极有序开展氢能技术创新与产业应用示范,避免一些地方盲目布局、一拥而上。
《规划》提出了氢能产业发展各阶段目标:到2025年,基本掌握核心技术和制造工艺,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200万吨/年。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备的氢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清洁能源制氢及供应体系,有力支撑碳达峰目标实现。到2035年,形成氢能多元应用生态,可再生能源制氢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例明显提升。
《规划》部署了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一是系统构建氢能产业创新体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打造产业创新支撑平台,持续提升核心技术能力,推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统筹建设氢能基础设施。因地制宜布局制氢设施,稳步构建储运体系和加氢网络。三是有序推进氢能多元化应用,包括交通、工业等领域,探索形成商业化发展路径。四是建立健全氢能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氢能产业标准,加强全链条安全监管。
《规划》指明了氢能产业重点应用方向:一是有序推进交通领域示范应用,重点推进氢燃料电池中重型车辆应用,有序拓展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客、货汽车市场应用空间,逐步建立燃料电池电动汽车与锂电池纯电动汽车的互补发展模式。二是积极开展储能领域示范应用,开展氢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电网调峰等应用场景的示范,探索培育“风光发电+ 氢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逐步形成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氢储能等多种储能技术相互融合的电力系统储能体系。三是合理布局发电领域多元应用,因地制宜布局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设施,开展氢能源综合利用示范;推动氢燃料电池在备用电源领域的市场应用以及发电调峰技术研发与示范,并开展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应用。四是逐步探索工业领域替代应用,拓展清洁低碳氢能在化工行业替代的应用空间。
《“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保障能源安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为主体电源
《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
能源保障更加安全有力。到2025年,国内能源年综合生产能力达到46亿吨标准煤以上,原油年产量回升并稳定在2亿吨水平,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300亿立方米以上,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约30亿千瓦,能源储备体系更加完善,能源自主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重点城市、核心区域、重要用户电力应急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
能源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5年累计下降18%。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电能占终端用能比重达到30%左右。
能源系统效率大幅提高。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单位GDP能耗5年累计下降13.5%。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就近高效开发利用规模进一步扩大,输配效率明显提升。电力协调运行能力不断加强,到2025年,灵活调节电源占比达到24%左右,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用电负荷的3%~5%。
创新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新能源技术水平持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安全高效储能、氢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减污降碳技术加快推广应用。能源产业数字化初具成效,智慧能源系统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十四五”期间能源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新增关键技术突破领域达到50个左右。
普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人民生产生活用能便利度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电、气、冷、热等多样化清洁能源可获得率显著提升,人均年生活用电量达到1000千瓦时左右,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城乡供能基础设施均衡发展,乡村清洁能源供应能力不断增强,城乡供电质量差距明显缩小。
“十四五”能源规划的名称相比“十二五”“十三五”有了新变化,在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看来,这实质上是反映了新阶段发展形势、发展要求的变化。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这三个方面既是“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建设的重点,也是“十四五”能源规划的创新点和亮点。《规划》较前两个五年计划期间的规划而言更加强调“现代能源体系”:其在保障能源安全、绿色低碳发展、创新智能化发展、能源服务巩固提升方面,都对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 新型储能发展步入快车道
《实施方案》目标,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水平大幅提升,标准体系基本完善,产业体系日趋完备,市场环境和商业模式基本成熟。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火电与核电机组抽汽蓄能等依托常规电源的新型储能技术、百兆瓦级压缩空气储能技术实现工程化应用;兆瓦级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逐步成熟;氢储能、热(冷)储能等长时间尺度储能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新型储能核心技术装备自主可控,技术创新和产业水平稳居全球前列,市场机制、商业模式、标准体系成熟健全,与电力系统各环节深度融合发展,基本满足构建新型电力系统需求,全面支撑能源领域碳达峰目标如期实现。
为合理疏导新型储能成本,《实施方案》制定了3个落点:
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对于配套建设新型储能或以共享模式落实新型储能的新能源发电项目,结合储能技术水平和系统效益,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并网时序、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优先考虑。
建立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科学评估新型储能输变电设施投资替代效益,探索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建立尖峰电价机制,拉大峰谷价差,引导电力市场价格向用户侧传导,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增加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渠道。同时鼓励用户采用储能技术减少接入电力系统的增容投资,发挥储能在减少配电网基础设施投资上的积极作用。